依据学校文件,根据管理学院的具体情况,特制订评选办法如下:
一、优秀教师、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标准
1.科研工作量饱满、教学工作量饱满;
2.能主动承担院系安排的各项工作、任劳任怨,勇于迎难而上、克难攻坚;
3.既教书又育人,对学生学业指导的同时也注重思想教育、养成教育;
4.同年度的校级优秀教师、校级文明教师原则上不重合;
5.在当年没有发生教学事故或工作事故者。
二、评选程序
1.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名候选人:“精彩一课”先进名单、“评建先进”名单。
2.个人申报,个人对照条件自主申报;
3.提名人员、个人申报人员进行3—5分钟述职;
4.民主投票,按照得票多少确定12名候选人;
5.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9名并公示。
三、其他
1.被确定为先进的人员要填申报表,并撰写不低于2000字的先进事迹。
2.工会先进、文明家庭先进直接由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。
管理学院
2014年12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