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中共新乡学院管理学院党委学生第二党支部研究决定,确定何佳琪、陈嘉等2名同志为发展对象,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,公示时间为4月26日至4月30日共5天。
序号 |
姓名 |
性别 |
出生年月日 |
职务 |
申请入党 时间 |
民主评议等次 |
成为积极 分子时间 |
1 |
何佳琪 |
女 |
2002年12月10日 |
纪检委员 |
2022年5月20日 |
优秀 |
2022年10月15日 |
2 |
陈嘉 |
女 |
2004年6月20日 |
班长 |
2022年10月26日 |
优秀 |
2023年3月24日 |
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,请(书面或电话)向党支部反映。
联系人:朱修平 联系电话:0373-3683661
中共新乡学院管理学院党委学生第二党支部
2024年4月26日